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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1(先进医疗设备更新和示范应用建设项目第五批)公开招标公告

   2025-05-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74
核心提示:荆州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1(先进医疗设备更新和示范应用建设项目第五批)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05-23 08:40|发布单

荆州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1(先进医疗设备更新和示范应用建设项目第五批)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08:40 | 发布单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开标时间:2025-06-14 | 项目监管地:荆州市本级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手术室医疗设备1(先进医疗设备更新和示范应用建设项目第五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0012025010001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00-2025-00774

3、项目名称: 手术室医疗设备1(先进医疗设备更新和示范应用建设项目第五批)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460 (万元)

6、最高限价: 460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1台耳鼻喉显微镜,1台神经外科显微镜。包1:耳鼻喉显微镜,最高单价限价为160万元/台;包2:神经外科显微镜,最高单价限价为300万元/台,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包),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2个标段(包)的响应,但必须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标段(包号),按对应的标段(包)分别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须就标各段(包)内所有内容整体性响应,各标段(包)中标后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

8、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签收后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6.3、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如投标人不是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完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05月24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5年05月24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属性:货物,各标段(包)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单价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标段(包)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各标段(包)内所有内容整体性响应;各标段(包)中标后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 2、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3、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递交页面,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加密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所投项目及标段(包)进行签到,并保持实时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开始解密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非因“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响应文件。 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荆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地址:https://tp.jzcz.me:9999/;登录后线上申报。 8、本项目落实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44号)、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71号)。 9、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或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10、供应商在使用阳光招采供应商客户端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4006398178、027-8726826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荆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楚源大道26号(荆北院区)

联系方式: 0716-8915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 027-8727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丹萍、杨翔、王刚、余轶菲、万齐威

电话: 027-87272701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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